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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一、部门职责

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等;承担全市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协调、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工作;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市、旗(区)和市直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;承担全市档案教育的行政管理,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;承担档案资料(包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字档案)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鄂尔多斯市档案局(馆)内设正科级机构8个:人秘科、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科、经济科技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、法制教育科、档案保管利用科、技术室、编研科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应用科。

三、人员情况

鄂尔多斯市档案局(馆)核定编制24名,实有在职人员22名,其中参公事业人员21名,工勤人员1名,空编2名,无编外聘用人员。较上年度,本年度人员数量增加1人,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调出1人,调入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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